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开放发展背景下的生态坚守困局:观音山事件的警示与反思

来源:综合第一财经、中国网发布时间:2026-02-11 14:35:56

  2025年12月,中林联智库发布《开放引领国有林场现代化大发展》一文,深刻阐释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核心要义——国有林场现代化的本质是“从系统内循环走向社会大循环”,唯有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领域全面开放,才能激活生态产品价值。然而,当我们将目光投向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下称“东莞观音山”)这一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林场时,却看到了一幅与开放发展理念背道而驰的图景:26年来,民营资本怀揣生态初心投入超3亿元将荒山变绿,却遭遇近2000亩原始次生林被非法砍伐的劫难;东莞观音山管理方持续举报维权,换来的却是地方监管部门的漠视、包庇甚至打压。东莞观音山的生态坚守困局,恰恰印证了“纵容包庇必然导致生态失守”的残酷现实,为林场开放发展之路敲响了沉重警钟。

  作为民营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的先行者,东莞观音山的发展历程本应成为《意见》“开放引入社会资本”理念的鲜活样本。1999年,投资方与樟木头镇石新社区签订50年联合开发合同,接手时的东莞观音山还是一片乱石裸露、植被稀疏的荒山。此后26年间,其团队自筹资金超3亿元,通过科学育林、生态修复,使公园森林覆盖率提升至92%,成为拥有1000多种植物、300多种动物的“南粤生态屏障”,2005年成功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曾被原国家林业局评价为“民营资本参与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的示范样本”。从《意见》“资金开放”维度看,东莞观音山用实践证明了社会资本完全可以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没有依赖财政“输血”实现生态“造血”;从“产业开放”视角看,观音山公园规划的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业态,精准契合《意见》“从卖木材到卖服务”的转型要求,年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形成了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融合。

  但这份生态坚守从2002年起就陷入了“越保护越受损”的怪圈。据观音山管理方统计,截至2025年,景区内被非法砍伐的原始次生林累计近2000亩,核心区域仙泉水库周边、正门两侧等关键生态带,大片原生林木被荔枝树取代,枯木散落的毁林现场与周边葱郁植被形成刺眼对比。2025年3月,景区安保人员发现仙泉水库后方300平方米森林被砍,及时通过12345热线举报,得到的回复却是“村民修枝除杂”的轻描淡写,而类似的敷衍回应在过去二十余年中反复上演。更令人震惊的是,2010年一次660亩的大规模毁林事件,樟木头镇农业办公室已承认事实,东莞市林业局却出具“未发现砍伐情况”的虚假答复。这种监管缺位下的生态浩劫,不仅导致东莞观音山水土流失加剧、山体滑坡频发,更让森林的生态功能严重受损,与《意见》提出的精神形成极大反差。

  管理机制不畅:产权与监管的困境

  中林联智库强调,“管理开放是林场现代化的核心保障”,《意见》也明确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引入社会化监督机制”。但东莞观音山的遭遇却暴露了地方监管部门“闭门造车”式管理对生态保护的致命伤害,集中体现在产权界定的封闭化与监管机制的排他性上。

  产权封闭是观音山生态失守的根源性症结。《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但东莞观音山自2005年晋升国家级以来,始终面临“合法经营却无产权凭证”的困境。东莞观音山管理方多次申请核发林权证,东莞市林业局均拒不办理,反而在2005年、2010年两次违规为石新社区核发林权证,将3209.7亩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擅自变更为可限额采伐的荔枝经济林。这种产权界定的混乱,不仅剥夺了民营经营方的合法管护权,更给非法毁林提供了“产权归属社区”的借口。更荒唐的是,当东莞观音山管理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联合开发合同有效)再次申请确权时,东莞市林业局仍以“四界不清”为由拒绝勘界,即便国家林草局2007年就已明确批复公园四至范围和坐标。产权管理的封闭保守,使《意见》“明晰资源资产权属”的要求在东莞观音山沦为空谈,也让生态保护失去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

  监管机制的封闭则让违法毁林行为“畅行无阻”。《意见》倡导“引入社会化监督机制”,鼓励公众与经营主体参与监管,但东莞观音山管理方的二十余年维权路却充满荆棘。据统计,2003年至今,东莞观音山累计向东莞市林业局、樟木头镇林业站等部门提交举报材料近50份,每份均附带毁林地点、时间、行为人等明确线索,却从未收到一次有效处理回复。2018年,广东省林业局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东莞市林业局督导完成观音山规划修编与勘界,但其先后四次以“四界不清”为由拒绝配合专业机构入场。这种“拒绝外部监督、回避问题矛盾”的封闭监管模式,使东莞市林业局彻底脱离了《意见》“强化监管责任”的要求,沦为非法毁林的“保护伞”,也让林场陷入“企业单打独斗保护、监管部门视而不见”的绝望境地。

  资源配置局限:人才、技术与产业的制约

  中林联智库指出,林场现代化“需要打破人才、技术、产业的壁垒,实现与社会的全面接轨”,《意见》也对人才开放、技术赋能、产业融合作出系统部署。但东莞观音山在这些领域遭遇的“人为隔绝”,充分说明封闭的资源配置模式会直接导致生态保护能力的弱化。

  人才与技术的封闭使生态管护“有心无力”。《意见》提出“扩大‘三支一扶’岗位、鼓励校企合作”“推动智慧林场建设”,但观音山作为民营企业,始终被排除在这些政策之外。东莞观音山管理团队虽拥有丰富的生态管护经验,却只能自行投入100余万元建立简易监测系统,因无执法权难以制止毁林行为。反观东莞市林业局,虽早在2020年就配备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化装备,却从未用于东莞观音山的常态化监测,使《意见》“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的技术要求沦为摆设。这种“政府有技术不用、企业缺人才无援”的状态,让生态管护陷入“技术空转、人才断层”的困境。

  产业开放的阻断则让生态保护失去可持续动力。《意见》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推广国有林场+合作模式”,这与东莞观音山的发展规划不谋而合。2018年,东莞观音山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中心,却因东莞市林业局拒不配合规划修编而无法获批。与此同时,地方却默许不法分子通过毁林种荔枝、建违建别墅获取短期利益,仅石新社区的荔枝林每年就有不低的收益,而这些收益既未反哺生态修复,也未与合法经营方共享。这种“合法产业受阻、非法获利畅通”的扭曲格局,完全背离了《意见》“产业开放带动生态保护”的逻辑,让东莞观音山的生态坚守失去了经济支撑,也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愿景化为泡影。更令人寒心的是,按照国家政策应发放的500余万元林地政策性补贴,东莞观音山作为实际管理人分文未得,全部被地方克扣,使《意见》“资金开放赋能生态”的要求沦为空谈。

  破局思考:以开放协同重构保护体系

  东莞观音山的生态坚守困局,本质上是开放发展理念与封闭管理模式的激烈碰撞,其遭遇为《意见》落地实施提供了深刻警示:生态现代化建设若脱离开放内核,生态保护就会失去制度保障与动力支撑。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以《意见》为根本遵循,用开放思维重构林场生态保护体系。

  首要之举是打破产权管理封闭状态,夯实开放基础。建议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依据《意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观音山权属界定,纠正2005年、2010年违规发证行为,为东莞观音山作为合法经营方核发林权证,并将权属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参照《意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明确东莞观音山管理方的资源管护权责,从制度上终结“产权模糊导致监管真空”的乱象。纪检监察部门应同步介入,对林种非法变更、补贴克扣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关键之策是推动监管机制开放,强化外部监督。东莞市林业局必须落实《意见》“社会化监督”要求,建立“企业举报—部门核查—结果公示”的闭环机制,对生态保护举报线索实行“72小时响应、15天核查、30天反馈”制度,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核查结果进行审计。同时按照《意见》“智慧管护”要求,将东莞观音山纳入市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每周开展无人机巡护,每月进行遥感数据比对,对毁林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借鉴“国有林场+社区”合作模式,建立林场、社区、政府三方共管机制,最大化保护生态资源。

  长远之计是深化资源开放配置,激活生态动力。广东省林草局应依据《意见》“产业开放”要求,为东莞观音山量身定制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批准其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项目建设,并纳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扶持。落实《意见》“资金开放”要求,足额补发500余万元政策性补贴。按照《意见》“人才开放”部署,将其纳入“三支一扶”岗位覆盖范围,破解人才短缺困境。唯有如此,才能让东莞观音山的生态坚守获得制度保障与发展动力,也才能让《意见》的开放发展理念真正落地生根。

  东莞观音山的26年生态坚守,是民营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缩影;其遭遇的困局,是生态保护现代化进程中封闭思维的必然恶果。中林联智库强调,“林业现代化本质是社会化的现代化”,《意见》描绘的开放发展蓝图,正是为了让更多像东莞观音山这样的森林公园摆脱封闭束缚。当产权清晰保障管护权责,当开放监管遏制非法行为,当资源共享激活生态动力,东莞观音山2000亩毁林的生态劫难才能真正终结,而这正是《意见》落地实施的核心意义所在——让法治成为生态保护的坚实后盾,让每一份生态坚守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