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官网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宁江宁建执罚决﹝2025﹞20-1号),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四建”)因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被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处以54.288793万元罚款,引发行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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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次串通投标被罚并非个例,就在行政处罚公示前一周(11月10日),甘肃四建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通辽市科尔沁区蒙医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EPC招标时被举报,其所在联合体主动提交《弃标函》放弃中标资格。后续监督单位确认投诉事项成立,招标单位已顺延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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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因在兰州新区珠江大道加油加气站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违反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5年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兰市税稽罚﹝2025﹞27号处罚决定书,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罚款5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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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甘肃四建成立于1989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新,注册地址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555号,是隶属于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型综合国有企业。天眼查数据进一步显示,甘肃四建虽经营存续,但风险隐患突出。截至目前,该公司自身风险1038条,有失信被执行人1条、被执行人41条,限制高消费27条。作为拥有特级资质的国企,屡次在招投标领域触碰合规红线,不仅面临行政处罚带来的经济损失,更对其积累多年的市场信誉造成严重冲击,也为行业内国企合规经营敲响警钟。
此次处罚再次释放出监管部门严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无论企业资质等级与规模如何,都需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目前,甘肃四建尚未就此次处罚及相关失信记录作出公开回应,其后续市场经营情况,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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