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大同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晋(同)煤监管罚﹝2025﹞5311001号),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因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7.5万元罚款,彰显了监管部门从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坚定态度。
据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塔山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瓦斯监测环节存在疏漏,30512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甲烷传感器距顶板(顶梁)距离超过300mm,未达到《煤矿安全规程》中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标准,可能导致瓦斯浓度监测数据失真,埋下瓦斯爆炸的重大安全隐患;二是设备运维管理缺位,2025年11月10日该矿未按规定对35012综采工作面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进行检查,使得设备故障无法被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监控系统的防护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三是井下现场管理不规范,30507原胶带顺槽机头与1045水平皮带大巷交岔点未设置路标,不符合煤矿井下标识管理规范,易造成作业人员巷道辨识失误,引发人员迷路、设备碰撞等安全事故。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
此次行政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以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法定依据。大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在于细节管控,甲烷传感器安装、设备日常巡检、井下标识设置等看似基础的工作,实则是保障井下作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塔山煤矿的违规行为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细节把控不严格的问题,必须依法予以处罚。
监管部门将以此次处罚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瓦斯监测设备运维、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井下现场标识设置等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建立煤矿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将违规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屡教不改的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此次塔山煤矿被罚的案例,为大同市所有煤矿企业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监管部门呼吁,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摒弃“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观念,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设备管理等方面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同时,鼓励煤矿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通过举报热线、信箱等渠道反映安全隐患,形成“企业自律、监管严管、社会监督”的煤矿安全生产治理格局,共同守护大同市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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